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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点评 在法律和金钱的天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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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团伙见钱眼开,杀人抢劫,千夫所指,罪不容赦。得了抢劫团伙的恩惠,便出卖道德良心,知情不报,为其隐瞒罪行,这种人同样可恨,同样应送上法律审判庭。

本文中那位脚穿篮球鞋子的牧民,扮演的就是这种可耻可恨的角色。由于他的自私,使本案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勇敢、睿智的巴颜喀拉山刑警没有被难倒,他们经过分析,料准“七兄弟”抢劫团伙一定会将抢劫来的货物运到庙会上销售。他们排除千难万险赶到庙会地点——赛徐寺时,离庙会正式开始只差一天时间。为了尽快的捕捉到这“七兄弟”的蛛丝马迹,他们全都扮成牧民,在庙会上转悠了两天,虽然没发现目标,却未轻易放弃,继续以讨价还价的生意人身份,穿梭在牧民中间寻觅线索。突然,一位牧民脚上穿的那双篮球鞋子引起了玉树县公安局副局长海占山的怀疑。为了不打草惊蛇,海局长成功地导演了“酒后吐真言”的好戏。这场戏虽喜犹悲。喜的是,全案由此胜利告破;悲的是,这位脚穿篮球鞋的牧民早就知道“七兄弟”专门在公路上抢劫的违法犯罪行为。他不为拥有这双篮球鞋而觉得可耻,反而感到荣幸。金钱占满了他的脑海,他没有想,也不会去想,在“七兄弟”抢劫的财物中,这双篮球鞋能占有多大比重?能否值得他不“告诉别人”。可以想见,在法律和金钱的天平上,这位脚穿篮球鞋子经商的牧民,只将法码加在了金钱这一方。法律或者说是法律意识,在这位牧民面前就像飘落巴颜喀拉山的雪花一样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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